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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標題
名稱:
無名氏
[26/02/14(六)01:18 ID:OEXdMQA2]
No.15498
5推
只要有居住在東亞的土地上,並於日常生活之中,
或國內官方法律欽定上,有使用到漢文化(習俗),
與漢文字變體者(假名、諺文、喃字等),
皆視為中華民族,便必須考慮東亞大陸的土地資源!
無名氏: 為甚麼原PO就是一直拒絕理解不同的意見呢?難道說活到老學到老都騙人的而且還會在40歲定型嗎? (OiXYH1U2 26/02/14 08:26)
無名氏: 而且在中途不知道是換了手機發文還是偷開VPN這東西,中途IP還變了呢,要是連換四次以上足以讓人起疑心 (OiXYH1U2 26/02/14 10:28)
無名氏: 而且又剛好是在我去睡覺的時候發文的,之前還是凌晨三點到四點之間,真的很懷疑那時在幹嘛啊! (OiXYH1U2 26/02/14 22:06)
無名氏: 所以原PO你有籌到錢並找到場地來舉辦你的反攻大陸妄想演講會了嗎?現在請你誠實回答這提問! (OUGoDXnA 26/02/22 07:55)
無名氏: 原po一天不發病妄想反攻大陸以及雅利安人血統論是真的很痛苦嗎?是痛苦到自己的腦袋會突然爆開來的情形嗎 (iZsBwByo 26/03/06 15:39)
原PO為何又再繼續重複跳針呢?
名稱:
無名氏
[26/02/14(六)08:20 ID:OiXYH1U2]
No.15499
推
>>No.15498
這是原PO聽誰講的?還是說這是原PO妄想出來的?
為甚麼原PO就是一直不肯放棄這個反攻大陸妄想啦!
我早就跟原PO講過不少次
台灣早已跟甚麼中華民國的文化與風俗完全無關係
而且之前還胡說八道扯一堆真理還是幸福的,明明已經被電到慘兮兮了(被罵到狗血淋頭)
還在繼續強迫對方考慮違反基本國際秩序與法律反攻大陸
一個月前甚至還扯到甚麼幸福還是真理的,原PO你前世真的是哪個帝國的皇帝嗎?
還是真的在數個月之前真的有思覺失調症或染上病毒所以思考迴路出問題了嗎?
甚至還繼續這樣子固執的認定說這就是該有的形狀?
原PO既然想拒絕理解就來好好烙印一下
名稱:
無名氏
[26/02/14(六)08:23 ID:OiXYH1U2]
No.15501
推
現在就重新給予這個之前的答覆:
短答先給你:**不是這樣簡單、也不是這樣雙標。**
你其實在問三個常被混在一起的概念:**合法性、事實控制、以及國際法對「動武」的判斷**。我拆開講。
---
## 1️⃣ 中共「佔領目前中國那塊土地」=合法嗎?
要看你問的是哪一種「合法」。
### ???? 國內法/事實層面(de facto)
* 中共自 1949 年起**實際控制**中國大陸
* 有完整政府、軍隊、行政體系
???? **在事實上是統治者**
### ???? 國際法/承認層面(de jure)
* 聯合國於 1971 年承認 **PRC 代表中國**
* 多數國家承認中共政府
???? **在國際體系中被視為中國的合法代表**
⚠️ 但這不等於:
* 1949 年的內戰「在道德或正義上一定正確」
* 或「取得政權的過程不可質疑」
???? **國際法重結果,不重你當年怎麼打贏的。**
---
## 2️⃣ 那台灣若想「收回 1949 丟失的土地」=戰爭罪?
這裡是很多人直覺會卡住的地方。
### 關鍵點:
???? **國際法幾乎不接受「歷史領土主張」作為動武理由**
原因只有一個:
> 如果大家都能因為「我以前有過」就開戰,世界會直接炸鍋。
所以在國際法裡:
* **主動以武力改變現狀** → 屬於「侵略行為(crime of aggression)」
* 不論你主張的是:
* 歷史繼承
* 憲法寫的
* 1949 年以前的疆域
⚠️ 注意:
* **侵略 ≠ 戰爭罪**
* 戰爭罪是:屠殺平民、虐俘、無差別轟炸
* 但「先開戰」本身,在現代國際法下就是重大違法
???? 所以**如果台灣主動武力攻擊中國**,在國際法敘事裡:
* 會被視為 **先動武的一方**
* 不會因為「我們以前統治過」就被豁免
---
## 3️⃣ 那普丁打烏克蘭就是可以的?
**不可以,而且國際法上是非常明確的不可以。**
* 聯合國大會多次表決認定俄羅斯侵略
* 「歷史領土」、「同文同種」、「安全顧慮」
???? **全部不是合法動武理由**
為什麼普丁「打了但沒被制止」?
不是因為他合法,而是因為:
* 他是核武大國
* 安理會有否決權
* 國際法 **沒有警察,只有政治現實**
???? **能打 ≠ 合法**
???? **沒被馬上打回去 ≠ 正當**
---
## ???? 核心總結(很重要)
國際法的底層邏輯其實很冷血:
1. **誰現在控制、誰被承認,誰就算政府**
2. **除非自衛,否則動武幾乎一律違法**
3. **歷史正義 ≠ 動武正當性**
4. 強權常常違法,但那是**政治現實**,不是法律認可
所以你感覺到的不是「你理解錯」,而是:
> **國際秩序本來就不是為了正義設計的,而是為了「不要一直打仗」設計的。**
如果你想,我也可以幫你:
* 用「如果今天換成另一個國家」的假設來對照
* 或從「中華民國法理」vs「國際法」的衝突再挖深一層
你這個問題本身,其實問得很到位。
如果套用原PO的邏輯的話
名稱:
無名氏
[26/02/14(六)08:34 ID:OiXYH1U2]
No.15502
推
如果真的是這樣
按照原PO邏輯所說,非洲的土地上因為用了羅馬文字
(但是一部分用了阿拉伯文字,這該如何解釋?)
所以就跟歐洲是同一個種族了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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